區內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43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財函〔2023〕267號)等文件要求,現就2023年度內申報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為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報的“所屬行業”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門類)。
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報時間及方式
(一)2023年10月、11月已經申報的企業,請向主管稅務局確認,如果已經列入名單,則無需申報。
(二)2023年10月、11月未申報或未成功申報的企業,或者僅在網站提交數據,未向高新區經發局提交紙質材料的企業,請于2023年12月15日前進行補充申報。
(三)申報企業應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根據“2023年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申報入口”的彈窗進入相應模塊,登錄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點擊“辦理入口”,按照提示進行申報,如實填報相關情況和數據,生成紙質文件,按要求簽字蓋章,報所屬區工信主管部門。
(四)涉及總分公司的,總公司和分公司均由總公司通過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門統一申報。由各地方稅務部門處理后續跨地區分公司減免事項。
(五)請各申報企業確保紙質材料簽字、蓋章齊全(首頁、承諾頁均需加蓋公章,缺一不可),符合規范。
(六)請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報送至高新區經發局(天津濱海新區日新道188號高新區管委會1號樓5層),逾期不予受理。
(七)市工信局將按國家要求,月底前會同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確定名單,在上月名單基礎上,剔除不再符合要求的企業,增加符合要求的補報企業。并將于每月底前將名單推送市稅務局,由市稅務局為名單內企業在稅務征管系統中打上電子標簽,抵減增值稅。每月名單不另行公示。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企業必須真實填報信息。如發現企業以虛假信息申報減免稅政策,我局將會同市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
(二)本通知適用于2023年12月申報工作。后續工作,請密切關注工信部、市工信局及高新區官方網站通知公告。
高新區經發局
2023年12月8日
(聯系人:張云珊;聯系電話:848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