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內各技術中心企業:
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津工信規〔2021〕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市工信局現組織開展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及評價準則
根據《管理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門關于公布第三十批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的通知》(津工信科〔2023〕18號)文件確認具有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738家企業為此次參評范圍。
各參評企業應按照《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編制評價材料。評價材料所涉及工作內容及數據均截止到
2023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一)材料整理及填報。請參評企業按照《工作指南》相關要求,做好運行評價材料及相關數據整理。同時登錄“技術創新信息管理系統”(https://jszx.tjiiti.org.cn:10001/#/login),在“技術中心考核”模塊中依據要求填報數據,并完成佐證材料上傳。相關工作應于6月17日前完成。
(二)紙質材料提交。在高新區完成網上審核工作后,各企業技術中心企業應將網報材料按照封面、總結報告、評價數據表、附表1-12、真實性承諾(蓋章)順序裝訂成冊并報送高新區經發局。財務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附表1-12對應的附件材料因已在系統上傳,無需再提供紙質材料。請于7月22日前將經審核完畢的評價材料(一式一份),未參評企業須出具放棄評審說明并加蓋公章,一并報送到高新區經發局(天津濱海高新區日新道188號高新區管委會1號樓5層)。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參評企業要認真準備評價工作,按要求完成網上填報、紙質材料報送。對此次評價中,企業報送數據不滿足《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第二項規定要求的,均評價為不合格。
(二)涉及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發生企業名稱、主管單位變更的,應于6月30日前在“技術創新信息管理系統”“信息變更”模塊中提交申請。
(三)為配合“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此次評價材料所涉及創新數據,應與“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表”(602表)、“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表”(607-1表)、“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607-2表)保持一致。
(四)網上提交的財務報告,應包含可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核驗的驗證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查驗企業提交財務報告在統一監管平臺報備情況,凡存在故意提供虛假財務報告以及報送虛假數據情況的技術中心,均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五)此次評價成績將作為企業技術中心今后兩年申報“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中支持創新能力提升有關政策依據。
特此通知。
2024年5月9日
(聯系人:高新區經發局 張云珊;聯系電話:848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