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科技部、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天津濱海高新區組織區內各創新主體積極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截至目前,區內眾多新型研發機構、優質科技型企業已發布超過1500個科研助理崗位,已落實崗位超過600人。目前,來自各科技型企業的科研助理崗位正在持續招聘中,歡迎高校畢業生報名應聘!
科研助理簡介:
科研助理是指從事各類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員。科研助理崗位是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體系、提升科技創新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有關科技政策:
按照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政策,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單位應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科研助理崗位經費可按規定從科研活動直接支出中列支。對于依托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的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資金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對于新立項項目,應結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況認真測算經費需求,據實列支;在研項目如需調劑預算,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調劑。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渠道,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