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有關精神,結合高新區實際,現將2020-2021學年度第二學期高新區(渤龍湖科技園)小學、中學轉學通知,公布如下:
一、小學轉學
(一)申請轉學條件
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高新區戶籍(含藍?。W生確因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變更等情況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高新區第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二)申請轉學對象
擬申請轉入高新區第一學校2020-2021學年度第二學期2020級(一年級)、2019級(二年級)、2018級(三年級)、2017級(四年級)、2016級(五年級)的。
(三)高新區第一學校學區范圍
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渤龍公寓、御湖灣、觀湖灣、湖岸花園(已具備落戶資質的)。
(四)轉學申請及辦理手續時間
高新區戶籍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0年12月21日—22日(9:00——11:00,14:00——16:00)到高新區第一學校小學接待室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學校核查居民戶口本、產權證、全國聯網學籍號(無需提供紙質證明,需知曉號碼,確保經全國系統查詢后狀態為正常學籍狀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待審核通過后準許轉學,并于開學前一周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準確告知原因。
二、初中階段轉學
初中階段轉學分為戶籍生轉學和隨遷子女轉學。
(一)戶籍生轉學
1.申請轉學條件
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高新區戶籍學生(含藍印)確因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變更等情況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高新區第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轉學對象
擬申請轉入高新區第一學校2020-2021學年度第二學期2020級(七年級)、2019級(八年級)的。
3.高新區第一學校學區范圍
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渤龍公寓、御湖灣、觀湖灣、湖岸花園(已具備落戶資質的)。
4.轉學申請及辦理手續時間
高新區戶籍(含藍印戶口)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0年12月23日—24日(9:00——11:00,14:00——16:00)到高新區第一學校小學接待室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學校核查居民戶口本、產權證、全國聯網學籍號(無需提供紙質證明,需知曉號碼,確保經全國系統查詢后狀態為正常學籍狀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待審核通過后準許轉學,并于開學前一周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準確告知原因。
(二)隨遷子女轉學
1.申請轉學對象: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擬在高新區第一學校就讀2020-2021學年度第二學期2020級(七年級)、2019級(八年級)的。(注:2021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小學階段>在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相關申請工作已于2020年11月30日結束,本次隨遷子女申請轉學對象不包含小學階段。)
2.申請轉學條件
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高新區居住證原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高新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4)居住證持有人在高新區的務工就業證明:①個體經營的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②企事業單位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由用人單位為其在本區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的原件。(注:“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至少應自2020年12月份<包含12月>起持續繳納)。
(5)注明全國學籍號的轉學申請書。
3.學區范圍、轉學申請及辦理手續時間同初中戶籍生轉學。
三、高中轉學
(一)申請轉學條件
1.此次接收的轉學生為具有高新區紅印戶口,且學籍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普通高中2020級(高一)正常學籍的在校學生。
2.申請轉入的學生若參加過天津市中考,其中考成績必須達到高新區第一學校2020年中考最低錄取分數線,方有資格參加高新區第一學校的測試。
(二)申請轉學對象
擬申請轉入高新區第一學校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2020級(高一)的。
(三)轉入原則
1.普通高中為非義務教育階段,高新區第一學校將結合自身資源情況采取擇優錄取的方式接收轉學生。
2.按照天津市中學學籍管理規定,高中轉學遵循屬地管理原則,轉入學生只能申請轉回戶籍所在地學校,任何學生不得跨地域聯系接收學校(濱海新區分為塘沽、漢沽、大港、油田四個地域及各開發區和泰達街,轉入學生須根據戶籍派出所,選擇與之相對應的所在地域的普通高中轉入,據此,本次轉學僅包含高新區區域戶籍學生,不包含濱海新區塘沽區域戶籍學生)。
3.新區范圍內(不同地域)的學校之間原則上不辦理轉學。高中招生時自愿填報跨地域招生學校和面向全區招生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回戶籍所在地學校。
4.學生轉學手續完成后須按時到校上課,任何學校不允許出現借讀或空掛學籍的現象。
(四)轉入流程
1、報名初審
高新區戶籍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9:00——11:00,14:00——16:00)到高新區第一學校小學接待室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學校初審居民戶口本、產權證、中考成績單、全國聯網學籍號(無需提供紙質證明,需知曉號碼,確保經全國系統查詢后狀態為正常學籍狀態),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工作。
2.資格復核
高新區負責對所有申請轉入學生的資格進行復核,通過資格復核的學生將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按時參加轉入測試。
3.轉入測試
轉入測試時間暫定為2021年1月14日,由學校自主命題的形式進行。
4.確定名單
高新區第一學校根據上報的擬接收轉學生計劃數和學生測試情況采取擇優錄取的方式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錄取結果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家長(未被錄取的學生也會通知)。
四、補充說明
1、請轉學登記家長(僅限一位法定監護人)在指定時間持所需佐證材料和當日健康碼綠碼,嚴格遵照學校防疫要求,進入學校指定地點審核材料。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學生應嚴格按照國家疫情防控要求進行人員流動。學校對于屆時就讀在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學生不做接待、暫不辦理轉學,家長可電話聯系學校線上發送佐證材料照片后再做下一步安排。如有瞞報、謊報個人就學經歷和行蹤等情況,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高新區社發局將聯合公安局、房管部門對學生所報佐證材料進行審查,如發現虛假證件信息,將取消轉學資格。
3、學生如為非正常在籍生,家長瞞報情況一經查實,不予轉學,學生須返回學籍所在校就讀,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學生符合轉學資格的,申請轉學登記后應配合學校辦理相關轉學手續,開學后學生未到轉入學校如期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學。
政策咨詢電話:高新區第一學校張老師 59830808
高新區社發局 任老師 84806259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