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號)文件要求,結合高新區初中教育資源的現狀,現將2021年初中一年級回高新區升學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和條件
就讀于外省市具有全國聯網學籍號的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其戶籍(含藍印)隨父母在高新區的,自愿回戶籍所在區域升入初中。
二、材料要求
1.學生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2.房本原件和房本寫有房主姓名、房屋地址頁的復印件或房屋正式購房合同和完契稅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學籍號碼;
4.《回戶籍地高新區升入七年級學生家長須知》(附件);
5.學生檔案,應包含個人信息卡、健康卡片、小學期間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組檔完成后,將檔案密封并在密封處加蓋學校公章)。
三、登記審核地點
天津濱海高新區第一學校小學接待室
四、辦理流程
7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16:30)學生家長持身份證、回戶籍材料進行審核。
五、咨詢電話
高新區第一學校 59830808
高新區社發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