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加強我市創新高地建設和創新人才聚集,進一步推動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建設實施意見》(津人才〔2014〕14號,以下簡稱《意見》)和“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天津市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資助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決定開展2019年度“131”創新型人才團隊選拔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數量
選拔工作在全市企事業單位(含駐津單位)2011年以后已結束培養期的“131”創新人才群體中開展。其中,已申報團隊超過3次或已入選天津市人才發展特殊支持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的,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選拔對象和條件
(一)選拔對象。按照《意見》有關規定,此次重點選拔能轉化為生產力的創新人才團隊,其中,人文社科領域團隊要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
(二)選拔條件。申報“131”創新型人才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團隊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并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平均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其中,帶頭人應為“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人選。
2.團隊以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站、引智引才示范基地等創新平臺為依托,團隊建設任務和創新目標明確;
3.團隊依托單位綜合實力較強,有明確的支持保障措施和穩定的支持資金投入;
4.團隊近3年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技改和產業化等創新項目及重點課題,或成果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學術等科技獎勵,或在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有影響的論文,或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申報程序
選拔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業內認可”的原則,由市人社局會同各區、各委辦局組織實施。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報。各區人社局、各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組織所屬單位登陸“天津人才工作網(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并填報《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專項資助申請表》(以下簡稱《資助申報表》)。國有企事業單位按照隸屬關系,由團隊依托單位自下而上逐級申報;非公經濟組織按屬地化原則,由所在區人社局組織申報;中央駐津單位按黨的關系歸口進行申報。
(二)擇優推薦。各申報單位對申報創新團隊材料進行核實把關,于4月22日前將《資助申報表》《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推薦名單目錄》報送至高新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書面申報材料如下:
1.團隊依托單位推薦函1份;各區人社局、各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經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形成的本區域、本系統的綜合推薦函1份;
2.《資助申請表》7份、《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情況一覽表》1份和《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推薦名單目錄》1份;
3.佐證材料(包括團隊成員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核心成員職稱證書復印件,團隊承擔項目、獲得獎勵、發表論文、創造效益等方面的證明材料)。相關材料需匯總裝訂成冊,一式1份。
以上各材料均需加蓋團隊依托單位公章。
四、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各區人社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明確專人負責,扎實做好推薦申報工作。要結合行業、產業、地區發展和人才需求擇優推薦,對申報材料認真核實,并征求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意見。
(二)嚴格把關。申報團隊在填報《資助申報表》和提交佐證材料時,須如實填報。申報團隊依托單位要認真核實把關,確保《資助申報表》內容與佐證材料一一對應,嚴禁弄虛作假。若核實存在虛假申報,將取消該團隊今年申報資格,同時取消團隊依托單位下一年度“131”創新型人才團隊的申報資格,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納入誠信管理體系。
聯系人:劉明政
聯系電話:022-23708517
地址:天津華苑科技園華天道8號海泰信息廣場F座一樓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9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