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以下簡稱“電子職稱證書”),現將《市人社局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轉發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經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核準備案組建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含用人單位組建的職稱自主評審委員會,下同)評審通過,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二)經用人單位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自主聘任,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三)參加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的職稱“以考代評”考試并成績合格,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四)經市人社局委托國家部委或外省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且由我市發放職稱證書的人員。
二、制發程序
(一)上傳信息
1.對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在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2.對用人單位自主聘任取得職稱的人員,本人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含檔案存放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下同)逐級審核后,于每月15日前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3.對通過“以考代評”取得職稱的人員,本人接到成績合格通知后,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相關職稱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4.對委托國家部委或外省市評審取得職稱且由我市發證的人員,本人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后,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二)制作證書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對申領證書信息后,通過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生成電子職稱證書(樣式見附件)。
(三)領取證書
領證人員可于申領次月15日后,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查詢、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職稱證書。
三、證書效力
(一)電子職稱證書(電子版本和其紙介質打印版本)與紙質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聘用)、執業注冊登記、繼續教育等的有效憑證。
(二)電子職稱證書上加蓋“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子印章,載明持證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呈報單位、資格名稱、系列、專業、評審機構、取得資格時間等信息,并按規則生成證書編號。
1.“評審機構”為各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自主聘任單位,或“以考代評”考試機構。
2.“取得資格時間”為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日期,或用人單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參加職稱“以考代評”考試日期。
3.“呈報單位”為用人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檔案存放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4.“證書編號”為字母加數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別對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將以漢語拼音代替,證書打印后由評審機構在漢語拼音旁手工標注該生僻字并加蓋公章。
(三)電子職稱證書由市人社局統一制作,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無效。
(四)本市今后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已持有的紙質證書繼續有效,無需更換。紙質職稱證書遺失后確需補發證書的,可按照原渠道辦理。
四、電子證書信息查驗
(一)查驗本人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或天津人力社保APP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進行查詢。
(二)查驗他人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天津人力社保APP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輸入相關身份證號、證書編號、持證人預留手機號碼并通過驗證后,進行查詢。
(三)查驗本單位所屬人員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進行查詢。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附件:1、天津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樣式
2、政策問答
聯系人:李寶慶、王健彤
聯系方式:84806525、83745002
高新區人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