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接市人社局通知,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20] 184號)要求,高新區組織開展2021年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人選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人選應為所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學經歷,應在國(境)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經歷;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
(三)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申報人選所創辦企業在津注冊時間應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本人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
(五)申報人現已全職回國,在海外無工作;
(六)已入選人社部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和其他國家級人才項目資助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再納入本計劃資助范圍。本計劃往年入選人員不再重復支持。
二、申報重點
本計劃將聚焦國家重大戰略,支持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發展,對在留學人員創業園內的企業予以適當傾斜。
三、支持政策
人社部對入選2021年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計劃項目給予經費支持,其中,重點類每人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優秀類每人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助,將按照1:1的比例予以匹配。
四、申報材料
申報人選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申請表》 (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 );
(二)個人資質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護照、身份證、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等);
(三)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四)申報人選在津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創業計劃書、財務報表、完稅證明等);
(五)申報人選在海外自主創業的證明材料;
(六)申報人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承諾書。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一式兩份,申報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 申報人選所創辦企業注冊地應為高新區。請申報人于2021年1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高新區人社局,初審合格后,統一報送市人社局。
(二)評審。市人社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推薦項目。
(三)上報。市人社局將對報推薦項目進行背景調查,通過后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六、相關要求
(一)請各申報人按照通知要求,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推薦資格,暫停申報人選本年度各類人才專項申報資格。
(二)申報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海外引才防范工作要求,確保本人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
聯系人:劉智宇 趙娜
聯系電話:84806526
郵箱:liuzy@tht.gov.cn
報送地址:天津濱海高新區日新道188號1號樓 高新區人社局
高新區人社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