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部令第 48 號)等文件規定,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家具制造、水和碳酸飲料制造、汽車制造、汽車部件配件制造、電池制造、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熱力生產和供應等 33 個行業相關單位,應于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或排污信息登記;其余單位應于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或排污信息登記工作。
為提高企業辦件效率,確保我區各相關單位排污許可證應領盡領、應登記盡登記,我局編制了《高新區排污許可登記指南》《高新區排污許可申報指南》,供參考使用。
特此通知
聯系人:錢高山 15620921456
于 淼 16600276528
高新區城管和環境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