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核查,東方中鵬(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4家企業單位(名單詳見附件)資質申請條件不滿足要求。
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現責令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報送我局。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我局將函告區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回資質證書,并將企業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各單位于2021年8月28日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整改報告(注明聯系人)和佐證材料,一并報送我局。紙質資料報送至高新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2樓22號窗口(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允公科技園A座),或將掃描件發送到郵箱jsglk@tht.gov.cn,聯系電話:83713038,84800070)。
附件:責令限期整改企業名單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