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 2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的有關規定,經核查,天津鴻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48家建筑業企業(名單詳見附件)建造師不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達到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請各單位于2023年8月12日前委派本單位員工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整改報告(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和佐證材料,報送至濱海高新區建交局。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提交的整改材料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我局將函告審批部門依法撤回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聯系電話:022-83717825,地址: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華苑科技園)
高新區建設和交通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