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組織的2020年食品安全抽檢檢查,涉及我區一家餐飲服務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天津市濱海新區眾城面館制售的油條
一、抽檢基本情況
該面館于2020年8月6日所制售的油條,經抽檢檢驗,其中鋁的殘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置情況
經立案查明,當事人所制售的油條中鋁的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上述行為滿足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行為構成要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本案貨值金額45元,違法所得30元。鑒于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如實提供證據材料,且無主觀故意,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依法減輕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七條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之規定,我局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津市監濱高新罰﹝2020﹞746號),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20元,并處罰款1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對問題原因進行了排查,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我局將對當事人的整改情況依法予以監督。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