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
《天津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已經高新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貫徹執行。
2020年8月26日
天津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一流投資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加快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打造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升級版”,爭創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依據《條例》有關規定和濱海新區《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的攻堅行動方案》的工作部署,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對標國際一流標準。對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10個一級指標45個二級指標和天津市營商環境評價20個一級指標92個二級指標,查找在政務、市場、法治、人文環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改進措施,逐項分解落實,確保高新區營商環境各項評價指標處于領先水平。
(二)聚焦改革創新導向。統籌推進經濟社會各領域改革和制度創新,把疏通制度瓶頸和解決體制機制問題作為營商環境改革重點,為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生態。
(三)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聚焦企業反映集中的辦事環節痛點、堵點、難點,深化“一制三化”改革,進一步提升行政服務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切實提高各類市場主體對高新區營商環境的認可度和滿意度,使企業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業績優。
(四)強化法治政府建設。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法治先行,強化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企業依法經營,積極創造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法治環境,切實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構建公平的營商環境。
(五)積極爭取先行先試。在營商環境相關領域,積極爭取國家、天津市主管部門和濱海新區支持,在告知承諾制審批、商事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市營商環境改革積累經驗。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適應市場新需求,主動研究并推進相關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的制定實施。
二、組織領導
成立天津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動天津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由黨委、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營商環境管委會領導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包括:辦公室、黨建部、組織人事部、紀檢監察室、產業投促局、科技創新局、金融招商局、中小企業招商局、科技發展局、經發局、重大項目服務辦、社會發展局、財政金融局、人社局、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城管和環境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法制辦、政務服務辦、稅務局、社保中心、醫保中心的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政務環境組、市場環境組、法治環境組、人文環境組、監督保障組5個專項工作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務服務辦,辦公室主任由政務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溝通協調各專項組工作,對接市、新區政務辦,聯系協調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檢查督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對有關營商環境建設反映強烈的問題;負責組織開展營商環境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向領導小組提出工作建議。
三、職責分工
(一)政務環境組
負責協調推進、精簡、清理和規范各類政務服務事項,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持續推進“一制三化”改革,全面實施承諾審批、“五減四辦”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只進一扇門”和“網上可辦”;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和效率。負責推動落實市、濱海新區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對承諾審批事項涉及的市場主體監督管理方面的改革工作任務。
牽頭部門:政務服務辦
成員單位:辦公室、組織人事部、產業投促局、科技創新局、金融招商局、中小企業招商局、科技發展局、經發局、重大項目服務辦、財政金融局、人社局、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市場監管局、法制辦、稅務局、社保中心、醫保中心
主要任務(各項任務中排在第一位的責任部門為本項任務牽頭部門,以下同):
1、公布權責清單: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將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責任部門:組織人事部、法制辦、政務服務辦)
2、提高政策透明度:制定的涉及市場主體的創新創業、人才、產業等政策,應當依法公開,及時落實,并為市場主體提供解讀、咨詢服務。(責任部門:辦公室、組織人事部、產業投促局、科技創新局、金融招商局、科技發展局、經發局、重大項目服務辦、人社局、政務服務辦)
3、持續推動“一制三化”改革:不斷完善 “五減”、“四辦”個性化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90%,“最多跑一次”事項占比不低于90%;依據《濱海新區信用承諾審批分級管理暫行辦法》,試行信用承諾審批分級管理;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減少辦理環節,審批按時辦結率100%;深入推動場景式審批、智能化審批等審批便利化舉措,推進審批人員工作素養、業務水平持續提升。(責任部門:政務服務辦、“一制三化”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4、優化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服務:市場準入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優化企業準入服務,提高企業開辦審批效率,放寬企業名稱核準限制,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提高市場準入便利化程度,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優化企業注銷辦理流程,精簡企業注銷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降低注銷成本。按照市和新區部署做好深化“政務一窗通”改革、“證照分離”改革、推行行業綜合許可證改革、實行“一照多址”、經營范圍自主申報、加強市場主體異常名錄管理改革有關工作。(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辦、稅務局、社保中心、醫保中心)
5、優化不動產登記:優化不動產登記辦事流程,辦理一般登記、抵押登記等業務,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類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抵押類不超過3個工作日。(責任部門:規自局)
6、并聯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實行聯合審批。每個階段確定一個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批,壓縮開工前所有手續辦理時間。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73個工作日,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59個工作日,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并聯辦理率達到90%以上。(責任部門:政務服務辦、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
7、優化辦稅流程:稅務機關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保障市場主體依法享受減稅、免稅、出口退稅等有關稅收政策,減低企業稅負,不得違法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優化辦稅流程、拓寬辦稅渠道、簡化涉稅資料、提高辦稅效率,制定辦稅“最多跑一次”清單,減少市場主體辦稅事項和納稅時間。(責任部門:稅務局)
8、依法減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規定核定和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時向社會公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收取目錄清單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通過向企業攤派事項、提供服務或者開展達標評比活動等變相收取費用、增加企業負擔。(責任部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市場監管局)
9、規范涉企保證金:按照規定清理規范涉企保證金,及時向社會公布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不得收取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保證金。涉企保證金已經取消的、逾期未返還或者超額收取的,應當及時清退返還。(責任部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
(二)市場環境組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促進和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完善創新創業環境,鼓勵和支持創業,強化創新創業服務支撐。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可控的基礎上,創新金融服務。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牽頭部門:經發局
成員單位:產業投促局、科技創新局、金融招商局、中小企業招商局、科技發展局、財政金融局、建設和交通局、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辦
主要任務:
10、公平待遇:促進和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不得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設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條件。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嚴厲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部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建設和交通局、市場監管局)
11、助推企業家成長: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商會面向企業家開展政策法規、管理知識、科技創新等培訓,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開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集聚一大批科學研究頂尖人才。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積極引進建設國家實驗室,主動爭取國家級科研院所落戶。壯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配合新區做好承接高新技術企業市級權力下放,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有關工作,對重點企業實行“一企一策”和定制化輔導。加大政策培訓力度,提高新認定申報率和通過率。(責任部門:科技創新局、科技發展局、產業投促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政務服務辦)
12、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完善孵化載體建設,強化創新創業服務支撐。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完善產業技術創新鏈,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市場機制和轉化體系,提高企業創新活力和核心技術開發能力。加強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積極承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明確專職部門和專職人員,全力做好各項工作。(責任部門:科技創新局、科技發展局、中小企業招商局)
13、提升金融服務:在依法合規基礎上創新金融產品,優化金融服務,降低市場主體獲得資金成本,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組織開展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對接活動。鼓勵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等金融服務,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加大扶持政策執行力度,實施科技企業股改、掛牌、上市獎勵。配合新區做好建立“雛鷹—瞪羚—領軍”梯度培育機制有關工作。推動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的產品直接進入新區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采購目錄,對評選成為典型應用示范案例單位依規給予一定獎勵。(責任部門:財政金融局、科技發展局)
14、促進跨境貿易:鼓勵市場主體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跨境貿易合作,提高企業赴境外投資審批效率,簡化核準和備案辦理流程。打造跨境貿易服務綠色通道,縮減進出口邊界、單證合規時間,降低進出口邊界、單證合規費用,為辦理各類進出口貿易業務提供便利。(責任部門:經發局、金融招商局)
15、市政基礎設施公用服務:供電、供氣、供水、供熱、通信等公用企業,應當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相關條件,簡化報裝手續、優化辦理流程、降低報裝成本,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責任部門:經發局、建設和交通局、市場監管局)
16、規范中介服務:鼓勵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推動建設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支持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按照天津市制定的行政許可類中介(專業技術)服務事項年度目錄和中介機構提供許可要件目錄,做好年度公示。(責任部門:經發局、政務服務辦)
(三)法治環境組
加強營商環境法制建設,開展涉營商環境普法宣傳,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干預市場主體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防止和糾正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牽頭部門:法制辦
成員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重大項目服務辦、政務服務辦
主要任務:
17、規范性文件制定: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聽取市場主體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及時調整不適宜的涉及行業規范或者限制性措施,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責任部門:法制辦、各行業主管部門)
18、規范行政執法和檢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實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行為,應當具有法定依據并符合法定程序。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行政檢查,應當建立隨機抽查機制,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實施行政檢查,不得妨礙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責任部門:法制辦、各行政執法部門)
19、規范應急管理措施:對市場主體采取限產、停產等應急管理措施,應當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并根據市場主體的具體生產經營情況采取相應措施,減少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責任部門:應急局、建設和交通局、城管和環境局、市場監管局、重大項目服務辦)
20、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對市場主體信用進行監管,加強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實行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力推進信用監管,推行承諾制,讓市場主體和公民講誠信,自主承諾。對違背承諾、搞虛假承諾甚至坑蒙拐騙的,一經發現要嚴厲懲罰。(責任部門:經發局、市場監管局)
21、保護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優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銜接,平等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
22、開展宣傳:推進社會法治,使全社會樹立“法治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加強政企溝通和法治教育宣傳,聽取社會各界關于改善營商環境建議。定期召開宣講會和培訓講座、診斷咨詢,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責任部門:法制辦、黨建部、政務服務辦)
(四)人文環境組
提高區域治理能力,提升區域環境質量、居民生活質量和宜居宜業環境,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創新人才工作機制,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促進文化繁榮發展, 合理設置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和托幼機構,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設繁榮、宜居、幸福的科技新城。
牽頭部門:社會發展局
成員單位:黨建部、組織人事部、經發局、人社局、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城管和環境局
主要任務:
23、完善人才政策:制定人才培養、引進和激勵保障措施,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網絡,推動國內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充分發揮“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和新區“鯤鵬計劃”政策疊加效應,聚焦高端人才、海外人才、優秀企業家、高技能人才等,精準制定人才政策,推動形成各類人才競相聚集,充分發展的高地。(責任部門:組織人事部、人社局)
24、倡導文明行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宣傳《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倡導文明行為,提高全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責任部門:黨建部)
25、保護生態環境: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加快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杜絕惡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城管和環境局、經發局)
26、提供公共服務:合理設置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和托幼機構,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文化繁榮發展,豐富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醫療康復服務。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順利實施,引導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慢病康復服務。(責任部門:社會發展局、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
27、改善居住環境:進一步提升區域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和完善社區周邊餐飲、娛樂、商業、體育等配套設施。為居民提供安全、舒適、便利、豐富、美麗的居住環境,著力打造產城融合、生態宜居的科技園區。(責任部門:經發局、規自局、建設和交通局、城管和環境局)
28、交通基礎設施:提升和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布局,推動區域交通一體化和綠色交通發展,結合高新區“一區三園”的區位特點,不斷完善區內通勤交通、區內與市區交通間的無縫對接,進一步提升公共交通出行的安全度和便捷度。(責任部門:建設和交通局、規自局)
(五)監督保障組
對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通過便民服務熱線等渠道,接受企業和群眾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適時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狀況進行測評。
牽頭部門:紀檢監察室
成員單位:辦公室、黨建部、政務服務辦
主要任務:
29、設立投訴機制:鼓勵新聞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通過83726666便民服務專線(含“8890”專線和新區轉辦)、政務一網通平臺等渠道,接受社會各界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涉及營商環境相關問題提高辦理速度,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第一時間響應,認真核查投訴舉報事項,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并回復。對推諉扯皮、拖延等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經紀檢組調查屬實的,嚴肅追責問責。(責任部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黨建部)
30、實施監督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各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和落實推進領導小組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還將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跟蹤、評估等方式,對高新區營商環境建設狀況進行測評,以達到發揚成績,改進不足,更好建設高新區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責任部門:紀檢監察室、政務服務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在高新區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中的重要作用,組織本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好《條例》有關內容,按照本《方案》中明確的目標和任務,高質量開展好營商環境建設有關工作。
(二)強化工作運行機制。一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參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部署協調推動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每年會商研究工作開展情況、推進各項任務落實。二是抓好《方案》落實。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責,認真組織研究落實《方案》中本部門負責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確保按照要求落實到位。三是各專項工作組牽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組織好本組的各責任部門開展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推進落實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工作。
(三)擴大宣傳報道。各成員部門和單位要在已經開展工作的基礎上,持續強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宣傳。利用各類媒體和渠道,積極開展好宣傳工作,著力營造人人學《條例》,人人知《條例》,自覺貫徹落實《條例》的良好氛圍。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媒體對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和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報道,不斷塑造高新區一流營商環境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