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我區監管部門核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時,發現部分企業辦理安管人員跨省轉入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申報資料存在隱瞞欺騙的情形,經向原發證機關福建省、四川省、湖北省、黑龍江省及江蘇省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確認李佳等16人的安管人員證書在調入天津前相關證書或轉出手續信息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69條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17號)第27條等規定,現決定對李佳等16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給予撤銷,并對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處理。
現將上述處理意見公示5個工作日,如存在以下情況,可在公示期內向我委提出異議或申訴:
1.原安管人員證書及轉出手續真實存在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需申訴,應由本人或委派專人負責,經辦人須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授權委托書應加蓋企業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訴報告及佐證材料。
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異議或申訴,或者異議、申訴原因不成立的,我委將按上述公示意見處理。
申訴受理地址: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華苑分中心2樓21號窗口。
聯系電話: 022-83718231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