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國慶將至,市紀委監委26日發出《關于中秋、國慶期間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清廉節儉過節的通知》,明確“十嚴禁”紀律要求。
一是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或借節日之機違規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飲浪費行為;
二是嚴禁在節日期間降低工作標準,打折扣、搞變通;
三是嚴禁在節日期間開展走秀式調研、表演式慰問等額外增加基層負擔的活動或以文山會?!奥鋵崱惫ぷ?;
四是嚴禁巧立名目,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
五是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收送名貴特產或其他貴重物品以及現金、微信紅包、電子充值券等禮品禮金;
六是嚴禁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七是嚴禁以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名義變相公款旅游或借機繞道旅游;
八是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或在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搞“一桌餐”等活動;
九是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十是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利用職權向管理服務對象及其他單位借用車輛進行游玩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