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行時間
2019年1月1日起
2.實施對象
濱海新區范圍內新注冊開辦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及上述企業所屬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免費發放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各一枚。
3.免費發放印章的形式
由區政務服務辦和各開發區管委會分別依法通過政府采購程序,確定具備合法公章刻制資質、刻制的公章能夠通過公安部技術檢測的單位為新開辦企業刻制公章。新辦企業在完成登記后,通過微信“天津印章刻制小程序”自主選擇印章刻制單位和送達方式(含到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領取、到公章刻制單位自取和用戶支付郵費由公章刻制單位郵寄三種方式),公章刻制單位應當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并及時送達。
4.已經自費刻制印章的新開辦企業是否享受政策優惠?
對于符合免費發放印章條件但已經自費刻制印章的新開辦企業,由企業按要求提供濱海新區新開辦企業印章刻制費用報銷登記表(現場填寫或登錄濱海新區政務服務辦官網zwb.tjbh.gov.cn下載后填寫)、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刻制費用支出憑證(合法發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印模模板等各項材料,區政務服務辦和各開發區管委會將統一審核后按照最高300元標準予以實報實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