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天津濱海高新區促進商貿流通領域高質量發展辦法(暫行)
一、制定背景
為扎實推進天津市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推動商貿流通領域提質增效、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綜合競爭力,結合高新區實際,高新區管委會制定印發了《天津濱海高新區促進商貿流通領域高質量發展辦法》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辦法及實施細則”),推動區域商貿流通領域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根據《天津市“十四五”擴大內需戰略實施方案》《天津市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行動方案(2023-2027年)》《天津市促進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結合我區商貿業發展方向制定本措施,設定條款均為正面鼓勵、促進性質,可操作性強。
三、支持對象
本辦法為商事(工商)登記、稅務和統計關系均在濱海高新區,符合國家規劃布局和產業政策,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無重大安全事故、無不良經營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環境污染問題、無重大不穩定因素,同時達到限額并實現納統的商貿(含批零業、住餐業)市場主體、運營主體。《辦法》所指“新引進企業”為2024年1月1日之后注冊納統的商貿企業,具體要求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
四、政策條款
(一)鼓勵商貿企業入統。商貿企業經營規模首次達到限額以上標準實現納統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批發企業做大做強。批發企業按照主營業務收入規模給予獎勵;既考慮新引進企業也覆蓋存量企業,對首次達到支持標準的新注冊和存量企業給予支持;同時根據存量企業年度凈增額設置獎勵標準,有利于促進批發企業貿易額持續增長。
(三)培育社會消費品零售企業。社會零售企業按照主營業務收入規模給予獎勵,既考慮新引進企業也覆蓋存量企業,對首次達到支持標準的新注冊和存量企業給予支持;同時根據存量企業年度凈增額設置獎勵標準,有利于促進社會零售企業貿易額持續增長。
(四)壯大零售企業連鎖經營。對在高新區統一結算的品牌連鎖店總部或區域總部開設門店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高品質、新業態商戶入駐高新區,盤活載體資源,豐富商業配套。
(五)商貿企業房屋租賃補貼。為吸引商貿企業落戶高新區,降低新引進企業落戶門檻,根據企業自用辦公用房租賃總面積給予租房補貼。
(六)支持商業配套項目建設。為加快打造“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滿足區內居民、職工消費娛樂需求,分區域對“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服務半徑內的新建商業配套項目根據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資金獎勵。
五、申報流程
高新區商促局通過高新區管委會官網發布兌現通知,符合條件企業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予以兌現。
六、注意事項
企業同時符合市、區出臺的同類型支持政策時,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蘇航、李欣磊;84806300、84806301。